我是大小姐!

客套话就不用多说了。
我是大小姐!
大小姐有什么?
脾气第一啦!

看不爽的话,可以选择不看。
看得很爽的话,可以继续看。
觉得胃口被吊了,告诉我,我会继续吊你的胃口的。

Friday, October 29, 2010

梦中婚礼

在六年前的那一天,我终于知道什么叫“一见钟情”。她那柔顺的头发,盘在头上。陪伴着那绝色的是一片薄薄的面纱,尝试不让世人看到那令花儿都要低头的容貌。我从来都没有靠近过她,最近的距离是我和她隔着两辆马车。

虽然在同一所学校上课,但是学校里还是分成两批人。一批是皇室贵族子弟,另一批是平民。而我和她,恰恰是各自属于不同阶级的人。我在学校里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平凡男子,学习的也只是剑术和骑马。哪像她,在学校里学习外语和外交手段。

我很努力地学习老师所教导的一切,但是我不是天才,无法将老师教导的发挥超凡。到了毕业的那一刻,我仅仅只是排名50内的学生,而我们这一届毕业生只有九十多人。带着这些活命的技巧,我流放自己到邻国,想让自己忘记她。

毕业至今三年多了,她的身影还是牢牢地盘旋在我脑海里。曾经一次我喝醉酒了,不小心让身边的朋友知道这件事,大伙儿就只嘲笑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也遇过一个老人,他说如果今世无法相爱,那就祷告上帝,要祂成全下辈子能跟喜欢的人相爱相处。找过牧师来谈,牧师告诉我一个传说,如果今世能够保护到自己心爱的人,即使死了,依然能在天堂享受一次和心爱人儿的婚礼。

我努力地在外地打拼,让自己攒足够的钱,回去家乡开间小酒馆,就在皇宫附近的小酒馆。即便我无法再看到她,但是只要能听到她的消息,我就已经很满足了。这三年来,我跟随保镖团,保护雇主一路上的安全。我杀过野狼,也杀过黑熊,连山寨贼人我也没放过。但这些也换来我身上一条又一条的伤疤,我的左手更是曾被黑熊一掌打断过。我也不知道当时我凭借着什么来一剑刺死那只黑熊,应该是当时我还要回去家乡,看多一次公主一眼吧?

终于,我攒了足够的钱,可以回去家乡开间小酒馆了。当我的酒馆开始起色时,这时传来消息说公主将下嫁邻国王子。由始至终,我都知道我不可能和她厮守终身,因为她连我是谁都不知道,哪来的永远一辈子呢?但是想到她一旦嫁过去邻国后,我在这里的小酒馆也很难听到她的消息,心里真的很难过。

终于,到了举国瞩目的那一天,大家都走到街上为公主送嫁。我也走到街上去,看多公主最后一次,从此我就无法再看到这让自己心动的女人了。公主坐在马车上,依然是用薄纱遮着自己的脸,但是我看到她眼中的笑意。王子应该对她很好吧?不然怎么会心甘情愿下嫁呢?她身上穿着显示她充满曲线身材的蓬裙,那白色的蓬裙穿在她身上让我感觉到她就是活脱脱的天使在我面前经过。

王子就在城堡门口等候着公主的来临。原来王子长得是这么帅,也只有王子才能衬托公主的美和气质。当公主从马车上走下来时,我冲到她的面前。我看到公主一脸害怕的脸。我吓到公主了。王子也马上从马上跳了下来,拔出腰间的剑要把我刺死。其实我想告诉公主说,我不是要来吓她的,更不可能对她做出任何会伤害她的事。我会跳到你的面前,是因为我看到有人要行刺你。

没有让我的血溅到公主的蓬裙上,我不想让那血红破坏了天使的衣服。我用我的身体,为公主挡下敌国的一箭。那箭射到我的背后,我能感觉到被撕裂的痛。也许这疼痛能让我正式从这单恋抽离,也许公主会记得我这个小人物一阵子。往另一边倒下,决不能让公主沾上一丝丝我的血。还未完全晕死过去前,公主那惊吓的表情不应该出现的,她应该是个开心的新娘子。画面的最后是,我遇见她的第一次。那绝色的容貌藏在薄纱下,让人惊艳的公主。

当我再次有了意识时,我看到公主穿着白色的蓬裙,挽上薄纱,等着我牵着她走过婚礼。我看到很多天使为我们送上祝福,也看到公主真心的满足。我梦中的婚礼,就这样实现了。

Thursday, October 28, 2010

你问我的感情生活吗?

你在关心我的感情生活吗?
还是你闲来无事干,来这里八卦我的感情生活?

不好意思,让你失望了。
我目前的感情生活是处于空白一片。

喜欢一个人很容易。
要跟一个人相爱,也很容易。
只是,要跟一个人相处,我需要勇气。

作为我自己23年了,很多生活小习惯已变成生活中的一部分了。
我爱赖床,闹钟响了几次,我就盖了几次。
早上起身还未刷牙,我就不开口讲话。
我喜欢摸自己的头发,怎么摸都不会腻。

可是,如果恋爱了,大家睡在同一张床了。
要是他不能接受我爱赖床,很习惯盖闹钟的习惯,那我该怎办?
早上睡起来,一定要我讲早安,那我的口臭又怎办?
觉得头发很肮脏,不准我一直摸头发,那又该怎办?

我不能接受口腔卫生不好的家伙。
完全不能接受这类型人的吻。
我也很难接受脸上都是痘痘的人。
我一点都不想亲他的脸。

你看,我的要求多多,要怎样找到适合的人选?
不能脸上长满痘痘,牙齿要定期去洗。
能够包容我爱赖床的习惯,还有我的打鼾声。
不会因为我还未刷牙而不说早安,对我发脾气。
会乖乖吃下我一时兴起煮的食物。
会在我闹脾气时,把我拥入怀抱,让我聆听他的心跳声。
会在我来月经时半夜手冷脚冰,用温暖的大手大脚,给我温暖。
愿意陪我去书店看书,然后要我买一本书,回家慢慢陪我窝在沙发看。

我喜欢的人,不用太浪漫,因为浪漫很多时候都是浪费钱。
浪漫对我而言很简单,简单到你愿意花心思为我梳头绑发就可以了。
我喜欢的人,不用太有钱,因为有钱的代价是你陪我的时间减少了。
钱这回事,我们两个够吃够用,能定时给咱们两家家长家用就够了。

如果我喜欢的人,你也知道这些事,那有该多好?
别问我为什么会喜欢你,我很难解释。
说你帅嘛,只要我不嫌弃,对我而言,你是最帅的。
说你富有嘛,钱对我来说,还好。
说你长得壮嘛,绝对不是健美先生的身材,也不是我喜欢好莱坞男演员那种肌肉型男。
说你的脾气嘛,对我不是千依百顺,但是就没有对我发过脾气。
说你的成熟度嘛,虽然咱们俩同岁,可我就觉得你的思想老我好多岁。

说了好多,不知道这个家伙会不会联想到自己呢?
如果能联想到就好。
不能的话,我会多加努力的!

Tuesday, October 26, 2010

头发

留长发留了十多年。
最近一直想剪头发。
一直照顾得好好的头发,柔顺的头发就这样被剪掉了,会不会很可惜?

想改变一成不变的样子。
看到别人有勇气剪短发,烫卷发,染头发,各种不同的造型出现时,其实我很羡慕。
一直没有勇气剪短发。
觉得卷发不适合自己。
担心染发会伤害头皮。

结果,我的样子就是一条马尾,陪着黑黑的直发。

我知道如果找家伙问意见的话,他的回答一定是“go” 。
什么意见都省下了。

最近在看ANTM,看到有参赛者从金发变成褐发,从长发变成短发。
整个人,焕然一新。
不再有乡下妹的感觉,更多的是时尚女郎感觉。
而且她们的头发感觉上好像没变差。

我看,我还是存些钱,然后去找高人给我设计发型。
毕竟高人的眼光比较好,也比较能根据我的要求来调整适合我的发型。
只是,不懂这一天会要几时出现。

Thursday, October 21, 2010

医生

医生很酷。
医生也很帅气。
如果现实中的医生都像偶像剧里的主角那么帅的话,那其他行业的男人应该都很难找到老婆吧?

其实有很多中学时期读书很厉害的人,填大学的第一志愿都是医学。
我真的真的很奇怪,究竟医生真的有那么好吗?

首先,你要有耐心。
小姐我自认不是个耐心十足的家伙,所以这行不适合我。
其次,你要够大胆。
这是必要的,因为你分分钟都会要面对血淋淋的场面。
如果心脏不够强的话,是换你要被抢救了。
再来,你要够细心。
病人永远都不懂自己的病是怎么一回事。
他们只能告诉你他们感觉怎样,而事实上是怎么一回事,就要靠你的细心程度了。

我不是要抨击医生,只是认为不是所有读书很厉害的人都适合当医生。
如果不小心讲到你的话,请稍安毋躁。

人体有太多东西了,随便一个手指头都有很多东西要记。
你以为人体就只有五官、内脏和皮肤罢了吗?
人体都多少种肌肉?哪个部位的血管分布最多哪个分布最少?
男女的构造不一样,那不一样的地方在哪里?
荷尔蒙从哪里分泌出来?哪个器官分泌哪种荷尔蒙?那些荷尔蒙又是用来干嘛的?
皮肤一共有多少层?世界上有十几亿人口,皮肤又有多少种类?

拜托,这些还是我这个38没事干,得空去看看没空去背的东西呢!
每一个都要背的话,不如我改行去当医生吧?
而且我刚才提的,只不过是冰山一块。

来到医院,你要面对的是不同脾气、不同背景的病人。
你以为你还在校园里,面对的都是熟悉的师长朋友吗?
你所给的每一个药,所下的每一个判断,你以为做错了没问题吗?
现实是残酷的,你是医生,你背负着病人的性命负担。
万一你做错了,不是考试回答错问题这么简单,你分分钟是亲手送一个人上黄泉路。

医生的生活也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风光。
医生只不过是高级的蓝领阶级罢了。
在基地工作的外劳,身上衣服沾的是沙,是尘。
医生的衣服,沾的是血、是尿。

大家对医生的崇拜,是因为他能告诉你为什么你不舒服。
他能解除你部分的痛苦,所以你觉得他很厉害。
因此医生的光环是靠人们的信赖而变得更亮。
当人想要别人更信赖他,他选择当医生,却没有考虑自己是否适合当医生。

写着写着,我怎么好像在骂那些不够资格的医生了呢?
所以那些够资格的医生,我哪里写错了,还请多多包涵!

其实我喜欢医生。

Tuesday, October 19, 2010

鱼翅瓜

我小的时候很爱吃鱼翅。
长大了,才发现到原来自己爱吃的只是它的汤汁而已。
至于那一条条的鱼翅,冬粉就已经能够取代它了。

到前几个月,我老爸介绍了我一个瓜。
它的名字叫鱼翅瓜。
不是鱼的鱼翅,味道不错。
等我老爸正式把鱼翅瓜熬成了汤后,我从此深深爱上了它。

今天我家老妹有幸尝试我第一次煮的鱼翅瓜汤。
鱼翅瓜本身并不会很贵,1kg的普通卖价是RM4。
我调查过了有卖鱼翅瓜的地方,基本上卖价都是一样的。
 它的外表像西瓜,可是表面却不是光滑似西瓜,摸上去能感觉到凹凸。

小姐我就不上传照片了。
如果想要知道鱼翅瓜究竟长得怎样,就去以下这个网址看看吧!

谷歌了一下,才发现到原来有很多鱼翅瓜的做法。
等小姐我一个一个试了之后再告诉大家吧!

早睡早起

小姐我来到4th year了,才真正第一次在中学生涯结束数年后,这么乖。
想当初十二点前就要睡觉的我,来到大学竟然可以挨到2点多才睡!

然后分手过后,一直处于低落期的我,其实当时也没想过要早睡早起。
只不过当时一直陪伴在身边的家伙,十二点一到就下线。
他一下线了,我就没事干了。
没事干了,就睡觉呗!
这要谢谢家伙让我养成早睡早起的习惯!
虽然说,上个学期,很多时候我还是无法在7点起身。

但是那个家伙却和我调换了睡眠时间。
从前我两点睡,他十二点睡。
现在我十二点睡,他两点睡。
家伙,你难道就不能也早点睡吗?
奇怪的是,他依然能够早上早早爬起来上课。
换了是我,还不赖床来到不去上课?!

但是不管是谁,如果可以的话,还是早点睡吧!
有女朋友的、男朋友的、躲在角落秘密情人的,让你的另一半每个晚上都提醒你早点睡啦!
而且你也会很乐意听到他/她催你睡觉。
因为,我会建议他/她这么说:“亲爱的,早点睡对肝有好处,小心肝!”

如果那女的用酥麻的声音叫你“小心肝”的话,我觉得男的应该会软在床上睡着了。

Monday, October 18, 2010

温度

一点都受不了高温度的环境。
偏偏客厅里唯一的那把风扇不能专门吹我一个人。

讲到温度,其实大部分的人在用这个词时用词不当。
正确来说,不管是热到汗流浃背,还是冷到牙齿在打架,那也是有温度的。
只是不同在于,那温度是出于高温度,还是低温度罢了。

你摸到烧水觉得很烫,因为那是100摄氏度,而你的神经是受不了那种温度的。
冲热水澡时,觉得温度普通,淋在身上很舒服,那是因为温度接近37摄氏度,而你身体里的常温正好是37摄氏度。
喝加冰块的饮料,滑进喉咙里那冰凉的感觉,其实你正在把接近0摄氏度的水往肚子里灌。

看到了没有,不管什么时候,温度都是存在的。
下次如果有机会你摸到尸体时,觉得冷冰冰的,别说他没有温度。
那尸体是有温度的,只不过是低于37摄氏度罢了。
所以,别再冤枉尸体没有温度,ok?

希望室内的温度能降到25摄氏度。
睡觉都会睡得舒服点。

开张之日

大小姐的空间正式开放!

先说明,这个空间是大小姐我专属的。
所以,不管你看到爽不爽、被讽刺到,请在给评语前想,这不是你的空间。

当然,我欢迎善意的劝告。
但是那些恶意的讽刺,我依然会保留给大家看。
我最怕的是那些躲在乌龟壳里恶意中伤人的匿名者。

小心,大小姐有时候会感情泛滥。
写出来的文章也就很恶心的。

心脏够力的话,那就继续游览吧!
期待你的心脏病!

哈哈~